一、甄選類別、名額、工作時間、地點:
(一)類別及名額:
1、一般地區心理師1名。
2、偏遠地區學校心理師2名。。
(二)工作時間:自契約簽訂之日起。
(三)工作地點:
1.一般地區
本縣所屬學校(國風國中)為主,支援北區學校為輔。
2.偏遠地區學校
本縣所屬學校(東里國中、瑞穗國中),服務該校學區內國中小學生。
二、應徵資格:
(一)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,並領有國內心理師證照。
(二)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,並具有國內心理師考照資格者。(適用第3招之後)
(三)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。
(四)具兒童青少年諮商相關經驗尤佳。
三、報名時間:
109年7月21日至 109年7月27日。
四、報名內容及方式:
(一)備齊送審資料:以下資料等影本各6份依序裝訂成冊(證件不齊全者,視為資格不符,不受理補件)。
1.繳交報名表,於填妥資料後並應簽名或加蓋私章。
2.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(請影印於同一面,並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)。
3.最高學經歷證件、心理師證照影本(專職工作年資請附證明)。
4.與兒童青少年輔導工作相關訓練及經驗證明。
5.公務人員履歷表。
6.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請附相關證明(無此項者免附)。
7.限時掛號信封一份(限用標準信封並加貼郵資35元),請詳細書寫考試結果通知單受信人之姓名、地址。
8. 2吋相片一張,准考證報名當天發給。考試編號以電話另行通知,考試時程請於7月29日逕上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告查詢,7月29日中午12時前未獲電話通知者請電洽花蓮縣學生諮商輔導中心。聯絡電話:(03)8532774、8532370。若無接獲電話通知且又未電洽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者,視同放棄應考資格。
(二)一律採通訊報名,報名截止日為109年7月27日(以當天送達為準),請備齊以上資料逕寄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(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5號),並於信封註明「專業輔導人員(心理師)報名」。聯絡電話:(03)8532774、8532370。
五、考試時間:
本(109)年7月31日,詳細資訊請於本年7月29日逕上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告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