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人員區分:約用人員。
二、用人單位: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。
三、職等職稱:約用職代。
※聘期自聘用日起至110年6月26日(若代理原因消滅,聘期提前自代理原因消滅日)
四、名 額:正取1名;備取1名。
五、資格條件:
(一)心理、諮商輔導等相關系所碩士畢業具一年工作資歷或博士。
(二)具諮商(或臨床)心理師或社工師證照。
(三)一年以上諮商輔導相關工作經驗。
六、主要工作項目:
(一)資源教室輔導身心障礙學生暨行政業務
1.教育、商學院(不含統計系、資管系)身心障礙學生個案管理與輔導。
2.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身障生計畫經費。
3.教育部綜合視導與外部評鑑工作。
4.公文簽辦。
5.學雜費減免、特殊教育獎學金申請狀況匯整。
6.資源教室值班。
7.籌辦與支援資源教室輔導活動規劃。
(二) 支援中心行政業務
1.超政新生營自我探索活動。
2.其他臨時交辦業務。
七、工作時間: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。
八、薪 資:依「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」敍薪規定(42,541元起敍)。
九、工作地點: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。
十、應繳交資料:
1.履歷表及自傳(請於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,並註明聯絡電話、貼照片)。
2.最高學歷證書、心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及其他專業相關證照等資料影本。
3.其他有益審查之資料。
註:所有資料請勿超過12頁。
請於信封封面註明「應徵身心健康中心心理師約用職務代理人」,郵寄116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117號3樓身心健康中心李小姐收。連絡電話:(02)823-77403
十一、收件截止日:即日起至108年5月19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十二、甄選方式:
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,合格者通知面試,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。甄選日期、時間、地點及相關事宜,另行通知,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。
備註:
如有教育部「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事項」第3點各款情事者,本校不得僱用;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,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