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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交通大學諮商中心誠徵約用諮商師乙名(系所諮商工作)

107年6月6日

徵才訊息

主辦單位

內容
一、職稱:約用諮商師(系所諮商工作) 二、工作項目: (一) 學生輔導工作:包含支援大一輔導課程、系所學生諮詢、 21及休學生、新生入學輔導、特殊學生追蹤輔導。 (二) 系所輔導工作:參與系所活動或系務會議、活動推廣、及老(導)師諮詢。 (三) 中心工作:志工團帶領、實習生督導、中心行政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。 (四) 個別諮商。 (五) 緊急及危機個案處理。 (六)校園輔導網絡建立與經營。 三、公告期間:自107年6月11日至107年6月22日止 四、聘用期間:自107年8月1日起聘。 五、待遇: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支給表及約用標準表規定,享勞健保。 六、資格條件: (一) 學歷:國內外臨床心理或諮商輔導科系碩士學位以上 (二) 專長、相關證照或經歷:
  1. 具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或具考照資格者
  2. 有大專院校學生輔導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
七、上班時間: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八、其他: (一) 加班:加班以補休為原則,加班費視單位經費而定。 (二) 特別休假: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辦理。 (三) 試用期: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滿經主管考核合格者,繼續聘僱;不合格者終止契約。 九、應徵方式: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,並註明應徵職稱,於107年6月22日前郵寄至「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交通大學諮商中心黃文昭小姐收」(郵寄以郵戳為憑)。 (一) 最高學(經)歷。 (二)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。 (三) 個人自傳、履歷表。 (四) 未來生涯計畫。 (五)擬一份「如何推展系所輔導工作之計畫」。 ※合則約談,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,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。 十、洽詢:若有任何問題,請電洽(03)5712121轉51302黃文昭小姐。 十一、備註: (一)擇優錄取。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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