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聘專任心理師1名。
本職缺為107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聘用專任輔導人力計畫,108年度經費獲延續補助則續聘用)。
自107年10月1日起。
- 應徵條件
- 碩士以上學校畢業(國外大學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)
- 限諮商、臨床心理等相關領域,已具備臨床或諮商心理師證照
- 具大專院校學生輔導工作或機構實務經驗者尤佳
- 具英語與外籍學生心理諮商之能力優先錄取
- 工作內容
- 擔任負責學院之院心理師
- 提供個別諮商、團體諮商、心理測驗、心理衛生宣導及活動辦理、危機事件處理及特殊個案處遇
- 三級心理衛生預防推廣
-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。
依本校約聘人員聘用辦法規定辦理。
請於107年9月12日(三)前,將下列資料備妥,以紙本掛號方式寄至「110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 臺北醫學大學 學生輔導中心收」(信封左上角註明應徵學輔中心約聘專任心理師),通過審核者,另行通知面試,不合者恕不退件。
應繳交資料包含:
- 畢業證書、心理師證書影本、其他能力檢定之證明文件(例:英語、電腦文書相關)
- 履歷表(含相關工作證明,請敘明服務期間曾擔任之職務名稱、負責工作內容)及自傳(附近照乙張)、輔導專長及心得
- 男性役畢或免役證明
-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
學生輔導中心(02)27361661轉2231洪念哲老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