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名額:1名
二、應徵資格:
(一)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心理學、諮商輔導、社會工作等相關研究所畢業。
(二)具有諮商心理師執照後諮商心理工作經驗至少滿二年。
(三)曾受過專業諮商督導理論與實務訓練。
(四)具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實務工作經驗者或臨床心理治療經驗者佳。
三、工作內容:個別諮商、實習生專業督導。
四、工作時間:日間/夜間諮商。
五、薪資待遇:依據本校兼任諮商師報酬標準給付。
六、起聘日期:107學年度起。
七、福利:每學年中心皆會聘請資深督導,進行個案團督,每位兼任諮商師皆享提案資格;每學期中心辦理專兼任諮商師專業進修課程。
八、應徵方式
請備妥下列資料:
(一)履歷表及自傳(請附上近照乙張)
(二)最高學歷證件及諮商心理師證照及執照影本
(三)其他有益審查之相關資料(如專長取向、相關專業訓練、督導經驗等)
請將應徵資料於107/7/11(郵戳為憑)前寄至「300新竹市五福路二段707號 諮商與職涯輔導中心」,並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兼任諮商師」。
九、應徵者學經歷資格將以書面初審,不合者恕不退件。
十、聯絡人:吳小姐 (03)518-626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