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國立交通大學諮商中心 徵計畫約用諮商師(職務代理)乙名

107年7月16日

徵才訊息

主辦單位

內容
一、職稱:計畫約用諮商師(職務代理) 二、工作項目: (一) 學生輔導工作:包含支援大一輔導課程、系所學生諮詢、 21及休學生、新生入學輔導、特殊學生追蹤輔導。 (二) 系所輔導工作:參與系所活動或系務會議、活動推廣、及老(導)師諮詢。 (三) 中心工作:志工團帶領、實習生督導、中心行政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。 (四) 個別諮商。 (五) 緊急及危機個案處理。 (六) 校園輔導網絡建立與經營。 三、公告期間:自107年7月16日至107年7月27日止。 四、僱用期間:自107年9月3日起(或產假人員提前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)。 五、待遇: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支給表及約用標準表規定,享勞健保。 六、資格條件: (一) 學歷:國內外臨床心理或諮商輔導科系碩士學位以上。 (二) 專長、相關證照或經歷:
  1. 具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或具考照資格者。
  2. 有大專院校學生輔導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。
七、上班時間: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 八、其他: (一) 加班:加班以補休為原則,加班費視單位經費而定。 (二) 特別休假: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辦理。 (三) 試用期:2個月。 九、應徵方式: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,並註明應徵職稱,於107年7月27日前郵寄至「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交通大學諮商中心黃文昭小姐收」(郵寄以郵戳為憑)。 (一) 最高學(經)歷。 (二)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。 (三) 個人自傳、履歷表。 (四) 未來生涯計畫 (五) 擬一份「如何推展系所輔導工作之計畫」 ※合則約談,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,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。 十、洽詢:若有任何問題,請電洽(03)5712121轉51302黃文昭小姐。
北二區資源
2024 Ministry of Education.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