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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林口校區徵求專任心理師乙名

107年10月23日

徵才訊息

主辦單位

內容

一、徵才職務:僑生先修部學務技術類約用人員(專任心理師)乙名

二、徵才時效:即日起至107年11月1日(星期四)截止

三、工作地點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林口校區(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一段2號)

四、資格條件:

  1. 國內外諮商輔導、心理等相關系所碩士以上畢業。
  2. 具諮商/臨床心理師執照且執業達兩年(含以上)者。
  3. 具大專院校諮商輔導實務及行政工作經驗尤佳。
  4. 具外語能力或其他特殊專長者尤佳。
  5. 有工作熱忱、活動規劃能力,能團隊合作者。

五、工作內容:

  1. 個別諮商、心理測驗、班級座談、團體諮商及危機處理。
  2. 規劃與執行心理健康、教育訓練及初級預防等活動。
  3. 輔導計畫撰寫與督導執行能力。
  4. 行政業務能力及支援中心活動。
  5. 其他輔導業務與主管交辦事項。

六、應徵方式:

1.意者請於107年11月1日(星期四)前至本校人事室網站→徵才系統→徵才網站加入會員後→登錄「基本資料」、「學歷」、「經歷」、「專長」、「簡要自述」等資料→儲存→並上傳身分證、學歷、經歷、證照等證明文件電子檔→應徵本職缺。

2.完成上述系統登錄後,請另將紙本履歷等相關證明文件於107年11月1日(星期四)前,以掛號信函郵寄至『24449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一段2號僑生先修部學務組莊詠麟先生』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專任心理師」。

七、檢附表件:

  1. 履歷(需貼照片,內容含專長能力、工作經驗、相關訓練、工作抱負與期待)
  2. 自傳
  3.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、心理師證書影本、心理師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
  4. 推薦信一封
  5. 其他

八、待遇:依本校約用人員薪級表敘薪。

九、預計面試日期:11月8日(四)

十、預計到職日期:12月3日(一)

十一、正取1名,備取3名(備取資格有效期限為6個月);試用期間三個月。

十二、備註:

  1. 享勞健保及年終獎金。
  2. 履歷經初審合乎本單位要求者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,初審未符合要求者則不另行通知,所繳交之各項資料恕不退回。
  3. 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相關規定(可上本校人事室網頁查詢)辦理。
  4. 如有任何疑問,請於上班時間洽詢莊詠麟 行政秘書,連絡電話:(02)7714-8415 ,E-MAIL:eric6923@ntn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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