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年中區輔諮中心補助計畫
一、緣起:
有鑑於外在環境之劇烈變遷,各校輔導工作面臨更多挑戰,為能協助輔導夥伴能有集思廣益交流之機會,中區輔諮中心自101年起即補助各校辦理「
巡迴諮詢-輔導工作研討會議」及「
輔導實務交流論壇」。另,為促進專業輔導人員之個人與專業之成長與發展,教育部特於今年請各區輔諮中心編列「
團體督導」費用,期能增進專業輔導人員之能力及提升輔導效能。
二、辦理內容:
1.
巡迴諮詢-輔導工作研討會議(校內諮詢服務)
由有諮詢服務需求之學校提出申請,依據各校希望探討的問題類型,邀請合適之專家學者或資深輔導人員諮詢服務、座談與實務問題探討,解答工作上之困難疑惑。
2.
輔導實務交流論壇(跨校)
結合鄰近學校一同針對輔導相關議題進行研究及討論(辦理形式不拘,如演講等),增進輔導工作夥伴經驗分享與交流。
3.
團體督導(校內/跨校)
分為「校內團體督導」由各校提出申請;「跨校團體督導」由一所學校代表提出申請,設定議題,共同團督研討。
三、申請原則:
1.巡迴諮詢及輔導實務交流論壇,各校請擇一類申請補助,至多1場。
2.團體督導至多2場為原則。
四、辦理期程:
皆為108年3月18日~108年11月15日(若預計下學期辦理者,也請現在一併提出申請)
五、補助原則:
1.巡迴諮詢及輔導實務交流論壇:以歷年未曾補助過之學校為優先。
2.團體督導:若申請學校案數過多,則以一校最多補助一案。
六、申請期限:
各校若有辦理之意願及需求,請詳讀相關補助及實施原則(詳如附件一及二)後,於108年3月6日(三)前提交申請計畫(詳如附件三至附件五)。
附件一-巡迴諮詢及輔導實務交流論壇補助及實施原則
附件二-團體督導補助及實施原則
附件三-巡迴諮詢實施計畫
附件四-輔導實務交流論壇實施計畫
附件五-團體督導實施計畫